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孫百靈 姚美娥)“姚法官,你說得對,沒必要置氣。前幾天,我的外孫外孫女來看我們了,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?法官到當事人家中拉家常
法理不外乎人情,司法過程不只是實事求是的過程,更是理解與尊重、包容與治愈的過程。近日,臨湘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物權保護糾紛,兩個家庭多年的心結打開了,陷入僵局的強制騰房案也順利執結。
這事還得從2022年說起。
感情破裂,妻子起訴離婚
李華和陳勇(文章均為化名)經人介紹相識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,現均已成年,在外讀書。因兩人都是殘障人士,婚后李華經常居住在娘家。兩個小孩主要由陳勇父母撫養照顧。兩人在城區和鄉下老家各建有一棟房屋,但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相關手續。
因兩人常年分居,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,2022年4月,李華起訴離婚,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法院經審理后判決,準許李華和陳勇離婚;陳勇向李華支付生活困難補助款等共計3萬元;城區的房屋由李華使用,老家的房屋由陳勇使用。
拒不騰房,執行陷入僵局
判決生效后,陳勇拒不騰房,2023年6月,李華向臨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“我在這住了快20年了,老家的房子已經不能住人,你們要我們家搬到哪里去?”陳勇母親明確表示拒絕騰房。
考慮到兩家生活都很不容易,如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又能解決兩家實際困難,成為執行干警主要考慮的問題。
之后,執行干警多次來到李華父母家,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,希望他們考慮騰房后李華無法獨自居住的實際情況,建議他們和陳勇協商,以支付租金來代替強制騰房,也可用來保障李華的部分醫療和生活費用。但李華父母要求陳勇支付房屋價款。
“我只能靠打零工賺錢,根本沒有多余的錢。”想到父母小孩將無地方可去,陳勇很是無奈。
一連幾個月,執行干警奔波于兩家之間,從情理、法理等方面和兩家做思想工作,但雙方一直不肯讓步,執行工作陷入僵局。
再次起訴,親情入手解紛
“我們要求陳勇每月支付2000元房屋占用費直至搬離。”2024年2月,李華的法定代理人李華父親再次來到臨湘法院起訴。
拿到案卷材料后,承辦法官走訪調查,詳細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。兩家積怨已久,不打開心結,矛盾難化解,極有可能引發上訴、信訪等一系列連鎖反應。
之后,承辦法官時常到雙方家中拉家常、聊近況,還邀請人民調解員,鄉鄰鄉親等一起勸說開導。
“這兩年,陳勇還要供小孩讀完大學,你們也知道他的難處,就當是為了兩個外孫。”“你們現在年紀也大了,李華最后還是要靠兩個外孫照顧。”
“李華現在每個月吃藥花銷也不小,如果他們同意你們繼續居住在這里,給錢也是應當的。”
承辦法官從關愛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,耐心解釋不和諧家庭關系給子女帶來的不良影響,同時引導雙方換位思考,勸說他們最重要的是要過好當下和今后的生活。
在多次耐心調解下,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:陳勇向李華支付房屋占用費2.4萬元,該房屋僅限陳勇母親和兩人的婚生子女長期居住,不得出租、轉租。簽訂調解協議后,李華向臨湘法院撤回了強制執行申請,持續兩年的案子終于畫上了句號。
近年來,臨湘法院樹牢“如我在訴”意識,充分發揮調解的基礎性作用,把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樸實易懂、接地氣的日常話語,把釋法說理釋到要害處、說到心坎上,獲得當事人的理解和認同,切實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。
責編:馬志軍
一審:許新文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